资管新规解读 首次定义刚性兑付,银行理财的游戏规则变了打破资管产品的刚性兑付得到了监管层面的进一步明确与支持。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布。旨在规范资管业务的《指导意见》,可以说是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后推出的首个重磅文件。 与2月份在市场上流出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内审稿相比,《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打破刚兑,并首次对刚性兑付做出了认定。 所谓刚性兑付,简单的说就是金融机构对其所发行的资管产品采取的兜底行为,在银行理财、信托等领域存在较为普遍。根据《指导意见》,刚性兑付的认定方式主要包括发行时违反公允价值确定净值原则承诺保本保收益、采取滚动发行实现保本保收益、自筹资金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付,以及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共同认定的刚兑情形,基本囊括了目前金融机构实现的刚兑的主要手段。 截至2016年末,银行表内、表外理财产品资金余额分别为5.9万亿元、23.1万亿元;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信托余额为17.5万亿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及其子公司资管计划的规模分别为9.2万亿元、10.2万亿元、17.6万亿元、16.9万亿元;保险资管计划余额为1.7万亿元。根据初步估算,部分具有刚性兑付性质的产品规模可能超过50万亿元甚至60万亿元,也就是说,部分具备刚性兑付性质的资产管理产品规模占中国整个资产管理行业规模一半左右。 …… [阅读全文] | |
银行非保本理财还能不能买?从年初起就广受业内关注的资产管理行业“基本法”——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11月17日正式公布。意见对投资者广泛关心的资管产品分类标准、投资者适当性、产品信息披露、产品嵌套、智能投顾等诸多领域进行了规范,明确提出打破刚性兑付的监管要求。这是我国资管行业首次迎来统一的监管标准。眼看岁末投资理财高峰期即将来临,意见的出台在投资者和投资风险之间又竖起一道防火墙,给广大金融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打破刚兑: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刚性兑付一直是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最关注的话题。“打破刚性兑付”、“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的提法早在2013年8号文和2016年的理财新规中都有规定,但实际上多年来,银行和信托机构为了维护自身声誉、保持理财业务的发展,都会通过各种形式保证刚性兑付的实现,即使出现亏损,也会利用各种资金进行弥补。但是,刚性兑付严重扭曲资管产品本质,导致投资者理财风险意识降低,选择产品时只看收益高低,一旦发生风险就到银行“维权”。久而久之,非保本理财都成为保本理财。银行为了降低风险,资金只好流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等领域,对小微企业形成挤出效应,推高社会平均融资成本。积累的风险一旦爆发,投资人和银行都将受害。 根据新出台的《指导意见》,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刚性兑付的认定方式主要包括发行时违反公允价值确定净值原则承诺保本保收益、采取滚动发行使得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从而实现保本保收益,以及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发行或者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偿付。 …… [阅读全文] |
剑指“飞单”银行理财 “双录”新规落地有点虚剑指“飞单”银行理财“双录”新规落地有点虚你以为在银行买的理财产品就一定是银行自己的产品吗?你以为银行工作人员给出的理财推荐就一定靠谱吗?近年来,随着民众投资积极性的提高,银行理财产品因其低风险、高保障,日益受到金融投资者的青睐。 然而,由于国内金融理财市场尚不成熟,银行里买的理财产品其实有些并非是银行自己的产品,而是高风险的非自营非代销投资产品,甚至可能是金融诈骗,各类“飞单”导致客户资金受损的案件时有发生。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银监会系统开出的罚单接近2300张,其中部分罚单就指向了银行分支机构的“飞单”违规行为。 今年10月20日起,中国银监会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双录”规定)正式实施。新政实施已近满月,效果如何?《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对此展开调查,发现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理财遭遇“李鬼” 投资者防不胜防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的理财产品,既包括自身依法发行的理财产品(以下简称自有理财产品),也包括合作机构依法发行的金融产品(以下简称代销产品)。”福建银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此之外,还有个别银行工作人员或离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客户销售或推介非本行发行或代销的投资产品,俗称“飞单”。 虚假理财作为“飞单”中的一种,影响最为恶劣,但也相对容易识破,在“飞单”中所占比重较低。更多“飞单”的理财产品往往是真实存在的,它与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发行主体和投资标的上。 …… [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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